A SIMPLE KEY FOR 破產後拎強積金 UNVEILED

A Simple Key For 破產後拎強積金 Unvei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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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包括房屋津貼或其他房屋利益)。《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均不包括在內。

提前規劃和風險管理:個人和企業應提前規劃財務狀況,進行風險管理,並採取必要的對策來預防財務困境,如制定合理的預算、保持適當的債務管理和風險分散。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

但請留意,在僱員自選安排之下,供款帳戶的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是不可轉移的。

申請破產需時多久? 破產聆訊日期是由法院登記處決定。通常由入紙申請至聆訊日,需時約一個多月。

同樣地,在不涉及共同債務情況下,破產不會對家人造成還債責任。加上破産後,破產人的收入會先薪水先扣除生活費再還款,換句話薪水可優先用作個人及家人的生活支出,應付衣食住行各樣日常必需品,保障個人及家庭生活。而且申請破產減少家人之間因金錢債務引起的爭吵。

也能受到豁免,又是否合理?他促請政府在提出修例前,要釐清一切有可能出現的灰色地帶。

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時,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會不時變動。至於破產人在香港以外的財產,受託人會變現破產人在香港和海外的財產。破產人如果隱瞞有關破產人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破產人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如之前所述,財產一旦歸屬受託人,即使破產人已獲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財產。

債權人的保護:破產保護確保債權人有一個法定程序來追回其應得的債務,並保護他們的利益。這通常包括對債務人的資產進行清算或出售,以償還債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

重建信用記錄 – 破產會損害債務人的信貸記錄,因此,所有債務都要準時還款,儘量減少負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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